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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丙(个人)

企 业 名 称:李丙(个人)

所 属 网 库:青岛家电网库

联 系 人:李丙先生

职 位:本科在读

员 工 人 数:未知

主 营 产 品:空气 空气

公 司 地 址:中国 山东 青岛市崂山区 松岭路68号

联 系 电 话:86-0532-88862006

电 子 邮 箱:525501649@163.com

移 动 电 话:15005....点击此处可查看手机号

公 司 传 真:86-0532-88762341

注 册 资 金:未知

经 营 模 式:其他

主 营 行 业:空气净化器

网址:https://jd.hc23.com/company/15814.html

    李丙(个人)是一家代理的企业,是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注册的企业。主营空气、空气,公司位于中国山东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68号。李丙(个人)本着“客户第一,诚信至上”的原则,与多家企业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。热诚欢迎各界朋友前来参观、考察、洽谈业务。
    2015年8月10日 - 因丁某自2002年起搬与李丙共同生活,并由李丙照顾,李丙对其尽了较多赡养点评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规定。
  • 标题:你是最爱的 | 内容:你是最好的 的额的 懂得 | 时间:2016/12/18 21:21:23
评论:李丙(个人) (注:标题和内容都是必须填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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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评:最佳答案: 我认为是个人财产.根据《婚姻法》的规定,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,为夫妻一方的财产.王甲在信中已经明确表示5000美元是赠与王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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